葡萄酒質量等級主要分為兩大類,一類為以法國為代表的“舊世界”模式,一類為以美國為代表的“新世界”模式。
法國葡萄酒質量分為四級,最高級是法定產區原產地質量控制命名酒AOC,第二級是優良地區的優質酒VDQS,第三級是地區餐酒VindePays,第四級是日常餐酒VindeTable 。法國葡萄酒質量分級制的原則,被推行到全世界,不過各國依據自己的情況也有所不同。葡萄酒“舊世界”基本採用法國模式。葡萄酒“新世界”大多也用原產地命名,但有些國家只把原產地命名作為地理標誌,用作商標控制,一切以釀製出好酒為原則,實行酒質分級。